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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7-00452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3-08
文号: 灌政办发〔2017〕3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政办发〔2017〕37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特殊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灌南县特殊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特殊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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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政办发〔201737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特殊教育

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灌南县特殊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8

灌南县特殊教育发展规划

2017—2020年)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社会氛围,全面构建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7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残疾人受教育权益,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延长残疾儿童受教育年限,努力满足各类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坚持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发展,提高融合教育质量;坚持实施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改革,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努力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实现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健全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格局,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和完善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

(二)主要任务。

1.扩大特殊教育覆盖面。到2020年,全县基本普及视力、听力、智力残疾(以下简称三类残疾)三类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健全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服务体系,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加快高中段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基本满足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高中段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需求。

2.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到2020年,完成县逸夫特殊教育学校升级改造任务;在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新建资源教室11,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残疾幼儿较多的幼儿园设立资源教室;逐步完善送教上门和医教结合的政策保障;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达到同级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

3.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纳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数,按照省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变化情况,实行每学年动态调整。重点加强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专职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地完成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计划,培养一批县级骨干特殊教育教师,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培训率达100%

4.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特教机构要按标准控制班额。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优化教育模式,通过个别化教育提升教育的针对性,提高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质量。全面落实课程纲要,积极探索医教结合实验,加强教育与康复的有机结合,注重采取多种手段对残疾学生实施个别化教育与康复。逐步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整体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与康复水平,切实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特殊教育资源配置。

  加大县残联和逸夫特殊教育学校现有资源的整合力度,扩大县逸夫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规模。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县逸夫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和《三类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与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备标准》,配置专用设备(包括康复训练设备)。积极争取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保障项目经费,到2020年,全县各乡镇中心小学均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二)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1.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按适龄残疾儿童的残疾程度,采取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原则,采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实施特殊教育,不断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质量与水平。

2.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通幼儿园要尽力接收轻度残疾幼儿随班就读;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灌南中专要积极开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充分满足残疾学生接受同等教育的需求;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技能培训和成人教育,为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学历教育提供便利。县人社、残联、教育等部门及各乡镇要密切配合,做好残疾学生毕业后的社会安置。

3.提升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教育质量。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工作管理体系,建立由特教学校、医疗等机构专业人员组成的随班就读专家指导组,协调和指导开展残障学生的筛查、认定、教育康复等工作。依托县逸夫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灌南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按照就近随班、适度集中的原则,做好本区域资源教室的整体规划与布局,按需扩大随班就读的规模,为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提供各种方便与支持。以送教上门等形式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充分发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引领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教学研究、师资培训、课程开发、学生培养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的巡回管理、过程性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强化特殊教育队伍建设。

1.落实教职工配置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包括随班就读普通学校)以及依托特殊教育学校设立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教职工配备,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配备特殊教育机构的教职工编制。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

2.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教育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满20年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发给荣誉证书;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工资政策中给予倾斜安排。设立送教上门专项经费,用于送教教师的交通、课时等补贴。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向从事特殊教育教师适当倾斜。

3.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将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对全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随班就读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定期进行特殊教育理论和技能培训。在新教师培训中安排一定课时比例用于特殊教育培训,实施普通学校在职教师特殊教育全员培训,并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4.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根据残障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全面开展有针对性、个别化的教育教学活动,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使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残障学生都能够通过差异性教育得到更好发展。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在经费安排上要向特殊教育学校倾斜,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在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加快特殊教育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县财政每年安排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设施配备、普通学校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送教上门专项经费等。

(二)保障办学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应按当地同级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拨付,并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随班就读学校学生按同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并全额纳入政府财政经费保障体系。

(三)健全资助体系。要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残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给予减免保育费和管理费;对于需要语言及其他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予减免康复训练费用;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免收住宿费;在高中段学校就读的,免收住宿费,免除学费。相关经费由财政给予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建立起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定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在学校布局、学校建设、经费投入、医教结合、师资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提升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特殊教育发展规划,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特殊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尊重特殊教育教师和残疾人教育工作者的舆论氛围。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捐赠及免税的政策,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或以各种方式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附件:灌南县特殊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实施

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灌南县特殊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

实施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1.县编办: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合理配备特殊教育机构的教职工编制,为特殊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2.县教育局:统筹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

3.县发改委:把特殊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4.县民政局:做好困境孤残儿童抚养和教育工作。

5.县财政局: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力度。

6.县人社局: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

7.县卫计委: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

8.县残联: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监测指标体系,做好持证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残疾情况实名制调查统计和信息通报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9.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的调查摸底、入学安置、送教上门等工作;加大对所属幼儿园的经费投入,积极建设资源教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家庭、学校齐抓共管、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8印发